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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《关于认真贯彻实施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〉的通知》,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作出了具体部署,提出了明确要求。 《通知》指出,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,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基本内容,切实增强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。通过贯彻实施《条例》,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、规范化水平,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,引导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自觉维护行政纪律,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,努力建设行为规范、公正透明、勤政高效、清正廉洁的政府。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学习、宣传《条例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统筹安排,抓好落实。要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情况,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,抓紧制定学习、宣传《条例》的具体工作方案。要把《条例》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,采取领导干部培训、骨干培训、全员培训等形式,分层推进、逐级展开,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。要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公务员系统学习有关行政纪律处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基本内容,做到准确理解、举一反三、融会贯通、正确执行,不断增强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,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。要以实施《条例》为契机,加强党纪国法和纪律教育,切实抓好警示教育,使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促进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。 《通知》强调,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、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第十五次全会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,严格执行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,认真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惩戒工作。要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,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为,确保政令畅通;严肃查处以权谋私、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的行为,加强反腐倡廉工作,推进机关廉政建设;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委托等行为,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行为,防止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共资源违法乱纪、谋取私利;严肃查处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,着力防止行政机关公务员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,依法维护群众利益。 《通知》还对清理现行有关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的法规政策提出了要求。 |